出口监管仓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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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物进入出口监管仓视同出口,可作合同手册核销。
2.存入出口监管仓的货物存储期限为半年,可延期半年。
3.存在出口监管仓的货物可进行包装、分级分类、加刷唛头、分拆、并装等。
4.出库至境外的货物可按照海关一体化通关或跨境快速通关办理相关手续。
5.存在出口监管仓的货物可由下游企业用加工贸易手册向海关申报结转。
6.经海关报关后,海关会发放货物放行单,即可直接从出口监管仓提货配送 。
7.国内加工贸易企业存入出口监管仓的货物可透过集散方式合并运输至海外。
8.可为国内企业提供海关并装出口服务,保税货物可透过监管仓组合包装,CKD或混装集运方式运送货物至海外或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9.经监管仓转到海外或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可申报免 、抵 、退手续。